本报讯社会力量办学成为税收征管的盲区,这是近日北京崇文区地方税务局在一项调查中发现的。该项调查显示,1997年社会力量办学收入应纳税金本应为47.6万元,而实际入库额只有9000元,仅占1.89%。
据调查,截止到1997年12月31日,崇文区共有社会力量办学校105所,注册资金381万元,教职工1878人,1997年全年共取得劳务和文化培训收入1585.9万元,全年仅有二所学校缴纳营业税9000元,而同期应纳营业税应为47.6万元。
崇文区地税局在分析中发现:办学者普遍存在“税不入校”和纳税意识淡薄的问题;税务部门亦对学校等事业单位税收征管偏松,从对该类单位的税务登记到发票使用等方面均未形成相应有效的协调制约机制,从而造成了税源失控的状况。